南京市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長效機制的意見》,其中規(guī)定要嚴格落實“新建出新道路五年內不得開挖”要求,對每年需要開挖道路實行年初規(guī)劃、分步實施的方式,予以嚴格審批把關。每年確定開挖道路總量和同步開挖面積占比等剛性指標,并向社會公示,嚴格控制道路開挖行為,減少施工擾民。(《揚子晚報》6月4日) 生活在城市中,恐怕無人沒受過“拉鏈馬路”之苦。2009年,青島竟然有487條道路開挖,個別道路還出現(xiàn)了8個月內連續(xù)開挖3次的情況。盡管這個案例看似極端,類似現(xiàn)象絕非青島特有。為應對“拉鏈馬路”,不少城市多出臺“3至5年內不重復開挖”的規(guī)定,但實際上難以得到徹底執(zhí)行,“禁令”并不具有“震懾作用”。 南京出臺的“道路開挖須公示”,雖然更人性化了,也懂得尊重民意,但能不能真正解決“拉鏈馬路”之痛?畢竟,“公示”又不是不挖,只是多了一個“民意程序”,民眾無權無力去阻止。 “拉鏈馬路”造成的浪費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據(jù)測算,道路施工導致需要開挖損壞部分設施收費是:瀝青路面每平方米300多元,水泥路面每平方米為170到200元……諸如此類加起來,城市道路每挖1米得花費上萬元。這樣的費用每年還會上漲。除了算得清的成本,還有許多算不清的成本,包括施工污染、安全隱患、交通堵塞、汽車油耗、行人誤工誤時費用等等,更沉重的隱形成本則是政府聲譽的流失。 解決“拉鏈馬路”,靠幾個“禁令”或“意見”,肯定不行,還需要技術上的努力。據(jù)了解,現(xiàn)在最佳的技術解決方案就是建設“共同溝”,即城市地下管道綜合走廊。這是指將設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類公用類管線集中容納于一體,并留有供檢修人員行走通道的隧道結構。就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個隧道空間,將市政、電力、通訊、燃氣、給排水等各種管線集于一體,設有專門的檢修口、吊裝口和監(jiān)測系統(tǒng),實施統(tǒng)一規(guī)劃、設計、建設和管理,徹底改變以往各個管道各自建設、各自管理的零亂局面。各管線需要開通時,只需通知有關負責部門,接通接口即可,既便于修理,又節(jié)省了國家的資源。 發(fā)達國家很多年前就開始建設“共同溝”了,比如日本,在1963年頒布了《共同管溝實施法》,解決了共同管溝建設中的資金分攤與回收、建設技術等關鍵問題,并隨著城市建設的發(fā)展多次修訂完善??赡壳皣鴥葍H有北京、上海、深圳、蘇州等少數(shù)幾個城市的少數(shù)地方建有“共同溝”,而地下管線的相關法規(guī)更是嚴重滯后。除了《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中關于地下管線的指導性意見外,至今仍無全國性的地下管線管理辦法。再加上城市的管理者不愿意將錢投資到老百姓“看不見”的“地下”,也就造成了“拉鏈馬路”的困厄。(王軍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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