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決策是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根本要求之一。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解決的一個重大理論與實踐課題。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必須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推進決策科學化,就是決策從醞釀、啟動到出臺、實施,都應符合客觀實際和客觀規(guī)律。這就需要一個能實現科學擇優(yōu)的決策程序,確保決策活動符合科學精神,最大限度避免偏差、失誤;確保決策符合實際、管用有效。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必須形成科學決策程序??茖W決策程序是一套充分反映決策本質與規(guī)律的操作規(guī)程。只有按科學決策程序辦事,才能確保決策可靠、可行,否則,依法決策就無法得到科學支撐和有效保證。另一方面,只有建立和遵循科學決策程序,依法決策機制才能得到健全和落實。越是要依法決策,就越是要做到科學決策;越是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就越是要建立和落實科學決策程序。
推進決策民主化,就是決策內容應充分反映民意,決策過程應有廣泛公眾參與。這就需要一個能確保民主參與、形成多數同意的民主決策程序,確保重大決策活動經過充分的民主醞釀、民主協商和公共參與,充分吸納多方意見與集體智慧,照顧到大多數人的意愿與訴求,使決策得到廣泛擁護與支持。決策民主化是依法決策得以實現的基礎和保證。健全依法決策機制,需要建立科學有效的民主決策程序。民主決策程序是一套充分反映決策主體相互關系和互動規(guī)律的操作規(guī)程。目前實踐中形成的民主決策程序,包括公開動議、廣征眾議、質詢聽證、協商協調、方案公示等環(huán)節(jié)。這一程序在運行上是一套獨立的操作規(guī)程,但本質上與科學決策程序密切相關,是增強決策科學性、合理性的有效手段。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應以建立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程序為基礎。依法決策機制是一種確保決策主體按照法定程序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制度安排,其核心在于決策程序。就目前的探索來看,法定決策程序大體包括公提決策議題、公定決策目標、公出決策思路、公擬備選方案、專家智庫論證、可行性評估、風險性評估、合法性審查、民主協商協調、綜合平衡分析、集體討論決定、公示通過頒行、試點試驗總結、效果評估反饋等環(huán)節(jié)與步驟。這樣的程序可以把科學決策因素整合進去,也可以把當事方、利益攸關方、公眾、專家等民主決策因素吸納進去,從而基本涵蓋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程序。應通過法治手段把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整合在一起,形成一套簡便易行、行之有效的依法決策機制,確保決策沿著科學、民主的軌道規(guī)范有序進行。(邱霈恩 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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