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發(fā)布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
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關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若干意見,圖為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中國文明網(wǎng) 黨建 攝
中國文明網(wǎng)10月13日消息(實習記者黨建)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關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顏茂昆解讀《意見》并回答記者提問。
《意見》共11條,涵蓋了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等方面的內(nèi)容,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努力實現(xiàn)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價值目標,努力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價值取向,努力踐行愛國、敬業(yè)、誠信、友善的價值準則。
顏茂昆介紹,當前,中央提出了許多司法改革舉措,為我們描繪了建設強大司法的前景。作為人民法院來講,必須緊緊抓住歷史賦予的機遇,堅決按照中央的改革部署,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努力建設一個強大的人民司法。一個強大的司法,一個具有強大公信力的司法,對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顏茂昆表示,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承擔著執(zhí)法辦案、明斷是非、定分止爭、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的神圣職責,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發(fā)揮著規(guī)范、指引、評價、引領社會價值的特殊作用。只有深入推行司法改革,突出司法和法院在社會中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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