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干部“走讀”問題,陜西省委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市縣黨政領導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市縣黨政領導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配偶要隨調隨遷。此事再度引發(fā)社會對干部“走讀”現象的熱議。筆者認為,治理干部“走讀”,應當綜合考量“走讀”的“名”與“實”。 “走讀”只是名,“走神”才是實 輿論對陜西《意見》毀譽不一。點贊者認為,“走讀干部住下來,作風才能實起來”。只有扎根工作地,融入群眾生活,同甘苦共患難,才能用心謀未來。拍磚者則稱,“夢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堪布抑卫怼白咦x”,可能只是“紙面富貴”,不具操作價值。兩者分歧的根源,在于對“走讀”不同的理解。后者主要是從形式意義上理解“走讀”,即“走讀”干部工作在此間,“生活在別處”。它更多地強調:在既有的區(qū)域發(fā)展不均衡及缺乏官邸制等應有配套設施的情況下,靠安家治理“走讀”,或會增加行政成本及干部生活成本,或因配偶事業(yè)與子女就學異動而引發(fā)干部家庭問題,或會增加新的腐敗風險點。而前者則主要從實質意義上理解“走讀”,即“走讀”干部心不在崗,脫離群眾,作風漂浮。它更多地強調:如果干部只是把工作地當成一間辦公室,“上班不一定在,下班一定不在”,群眾只是辦事的“過客”,自然不會有什么“鄉(xiāng)土恩”與“魚水情”。因此,單從形式意義上看,以陜西為代表的多地治理“走讀干部”之舉,恐怕皆難盡如人意;但從實質意義上看,陜西《意見》則用心良苦。 “走讀”作為“問題”,實質上關乎干部作風,核心是能否保持干群及黨群的血肉聯系。習近平同志曾指出,工作作風上的問題絕對不是小事,任其發(fā)展下去,就會像一座無形的墻把我們黨和人民群眾隔開,我們黨就會失去根基、失去血脈、失去力量。他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堅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不當“走讀干部”,不搞“遠程指揮”。市、縣域治理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市、縣領導干部負有服務一方、守土有責的使命,理當扎根當地,融入群眾,安身、安心、安業(yè),多為老百姓造福。要做到這一點,前提就是要“接地氣”,在為人民服務的實踐體驗中培養(yǎng)對群眾的感情。 “走讀”只是名,“走神”才是實。工作地與安家地不在一處,是謂“走讀”之名;不管是否安家斯土,作風虛浮,心不在焉,是謂“走讀”之實。激起社會怨氣的,與其說是“走讀”之名,毋寧說是“走讀”之實;群眾真正反感的,是“實至名歸”的“走讀干部”。在決策和施政中,自不可“顧名思義”,“望文生義”;但是,如若不加規(guī)約,聽任“走讀”現象發(fā)展,“村住鄉(xiāng),鄉(xiāng)住縣,縣住市,市住省,省住京”,大范圍地出現“候鳥式”遷徙,則會釀成為害甚劇、激發(fā)民怨的政治問題。 “走讀”成因多,不宜“一刀切” “走讀”現象是干部交流任職制度的一個“副產品”,但回避制度也是其重要成因。《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擔任鄉(xiāng)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應當實行地域回避?!饵h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領導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縣(市)黨委和政府正職領導成員,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長地擔任市(地、盟)黨委和政府正職領導成員。此外,經濟發(fā)展不平衡、固有的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及社會流動性、個人主體性的增強,則是“走讀”現象更為深層的經濟社會原因。 因此,工作地和家庭居住地的分離未必是干部有意為之,也就不能簡單地把所有“走讀”干部都看成“本地版的裸官”。事實上,這個群體涌現出不少群眾公認的好干部。小崗村原黨支部書記沈浩就是其中一員。他家在合肥,告別家人只身來到小崗村,卻贏得了小崗人的擁護和愛戴。村民們三次摁下紅手印“挽留”沈書記,因為“他用腳步丈量小崗的藍圖,鞋底總是沾滿泥土;他同村民一起修路,雙手磨滿水泡;他為小崗發(fā)展殫精竭慮,為群眾冷暖萬般牽掛……”群眾所真正不滿的“走讀”,是脫離群眾、作風“懸浮”的“走讀”,所謂“干部像候鳥,頻往家里跑;白天尋不見,晚上影難找;辦事得趕早,晚了就白跑?!备猩跽?,據報道,某縣縣長家住省城,最短時一周只有兩天在縣城,他以“跑項目”“爭取資金”等各種借口留在省城,縣里工作人員只能提著文件袋送至省城給他審批! 因此,并非所有的“走讀”都是“問題”,并非所有的“走讀”干部都是“問題干部”?!白咦x”成其為“問題”,從主觀上說,是一些干部的群眾觀沒有樹立好,思想認識的“總開關”出了問題;從客觀上說,主要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沒有落實好,干部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失之于寬、失之于松。 “安家”可治標,“安心”方治本 治理“走讀”,就是要治理干部作風。陜西《意見》無異于治亂去疴的一劑猛藥,刮骨療毒的一記重拳,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然而,但凡相關舉措都要注意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第一,要系統(tǒng)推進,有配套措施?!兑庖姟芬?,政府做出計劃安排,統(tǒng)一解決市、縣黨政領導干部周轉房建設,保證安家居住用房;組織部門幫助協調安家困難,妥善安排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新工作地工作和就學。第二,要分類對治,防止“一刀切”。既要有硬杠杠,原則面前人人平等,又要區(qū)別不同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到法理情相統(tǒng)一,既講規(guī)矩和原則,又符合實際,有人情味?;诖?,《意見》對現職干部、新提拔干部及交流干部分別作出了針對性的規(guī)定。第三,要厘清成法,做無縫銜接。根據中辦2006年《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guī)定》,交流干部的配偶、子女是否隨調隨遷,尊重本人意愿。因此,配偶隨調隨遷等問題應注意做好對既有法律法規(guī)的梳理與銜接。 關鍵是要看到,“安家”畢竟是治標之策。根本的問題還是要讓領導干部“安心”,根本的辦法還是要靠制度。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將“走讀”干部治理納入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例如,讓那些深耕地方、根系群眾的干部受尊重、受重用;在干部選拔任用時,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又如,完善現行公車管理制度、財經制度和報銷制度,讓違規(guī)的“走讀”“不好走”;完善群眾批評和投訴渠道,嚴格問責制度,完善行政訴訟制度,健全人大質詢制度,讓“走神”的干部“走不遠”。再如,完善政府經費使用情況和領導人員公務信息公開制度,健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及財產公開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孔新峰 周望 作者單位分別為國家行政學院、中國浦東干部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