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的理念,一直是中華文明的主旋律?!皾杀秽l(xiāng)梓、教化子弟”的民間善行,從來沒有中斷過延承。如果說有一點缺憾,那就是我們缺乏一部專為慈善而立的國家法典。 今年全國人大對慈善法草案的審議,標志著我國慈善事業(yè)將步入一個嶄新階段。它不僅將進一步弘揚中華傳統(tǒng)美德,而且將運用法律手段,把社會上的各種慈善行為,統(tǒng)一納入規(guī)范、有序、透明、有效的管理渠道中。 我相信,我國慈善事業(yè)必將迎來一個長期向好的健康成長期,并會出現(xiàn)三個慈善“熱點”:一是有更多的團體法人、社會組織和公民個體,自覺投身慈善事業(yè);二是各種專題性的慈善基金,將如雨后春筍般涌現(xiàn);三是民間好心人會越來越多,“積小善為大善”會逐步成為社會潮流。 慈善既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文明。人之念,有兩端,可向善,亦可向惡。人類先進文化和高度文明的一個閃光表現(xiàn),就是喻人向善,推崇以一己之力,惠及他人的行為。我們應廣泛宣傳高尚的慈善理念,使之深入人心,讓更多人了解慈善法,關心慈善、崇尚慈善、踐行慈善,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良性循環(huán)的社會風氣。 由于家庭的熏陶,我很早就投身于社會慈善。在過去的20多年間,我大致經(jīng)歷了三次精神升華。 最初的慈善,我只是懷著一種助人為樂、“心種福田”的意識,看到別人有困難,只要自己口袋里有錢,總會出手相助。 隨著創(chuàng)業(yè)成功,我開始思考如何感恩時代、回饋社會。這時候的慈善舉措,已不是單純的個人給予,而是在“光彩”事業(yè)的旗幟下,通過定向捐贈、長期資助等多種形式,把企業(yè)員工也全部動員起來,人人參與社會慈善事業(yè),形成企業(yè)團體的慈善行為。 近年來,我對慈善事業(yè)又有了更深層的認識。我認為,慈善的最終目的不能僅停留在扶貧濟困的層面,而應該著眼于“授人以漁”。因此,我們在中西部地區(qū)投資援建慈善項目時,就結合當?shù)亟?jīng)濟特點,用建廠發(fā)展生產(chǎn)的形式,為當?shù)孛癖娝腿ジl?。同時,我認為,在所有的慈善捐贈中,捐贈教育項目特別是高等教育項目,對國家長遠發(fā)展最為有益。只有人才輩出,國家的未來才會勃勃生機。為此,我們逐步調整了企業(yè)參與社會慈善的方向,把資金更多地投入到教育項目中,希望為我國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多作些貢獻。(作者:奧盛集團總裁 湯亮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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